中学部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 中学部 >> 德育

我优秀我入团,我入团我更优秀

发布人: 来源:网络 时间:2013/11/13 点击:3156
 

乐山艺术实验学校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暨发展新团员的通知

 

为了进一步加深我校学生对团的认识和了解,增强中学生团员的光荣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“我优秀我入团、我入团我更优秀”主题教育暨发展新团员的活动。

一、活动主题:我优秀我入团、我入团我更优秀

二、活动时间:2013129

三、参加人员:中学部全体学生

四、活动内容

开展团的基础知识教育,大力发展中学生团员

通过充分发挥团校在中学生团的基础知识教育过程中的主阵地作用,力争使每位中学生都能接受一次团校的培训,加强中学生对团的知识的了解,引导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。严格按照 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加强培养、积极发展”的原则,逐步加大团员的发展力度,将优秀的中学生吸收到团的组织中来,不断扩大学生团员队伍。

五、活动目的:增强中学生团员的光荣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展现中学生团员的先进性,激发广大同学向团组织靠拢,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的信仰和追求。

   六、新团员入团有关细则

    1、参加学生范围 :年满14周岁的学生 (初一特别优秀学生可放宽至13岁)

2、承认团章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认真工作,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时缴纳团费。

   3、新团员写入团申请书交班主任审批后,由班主任负责推荐(有处分者不得推荐入团)。各班新团员人数见下表:

7.1

7.2

7.3

7.4

8.1

8.2

8.3

8.4

9.1

9.2

9.3

9.4

5

5

5

5

10

10

10

20

20

20

20

20

 

   4、交申请书截止时间:2013129日下午4:30

   5、交申请书地点:以班为单位交到校团委书记处。

    6、校团委将组织专人对学生入团申请书进行评选,并通过半年时间考察。考察合格者于201454日发展为新团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共青团乐山艺术实验学校委员会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1112

首页 | 学校概况 | 部门新闻 | 学校荣誉 | 管理团队 | 名师风采 | 学生风采 | 生活服务 | 招生招聘 | 乐山市教育局 |
版权所有:乐山艺术实验学校 地址: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672号 蜀ICP备19025083号
联系电话:0833-2176999 0833-2095998
乐山艺术实验学校校园防欺凌投诉电话:0833-2095989 0833-2095993